让法律不仅刻在大理石上,更刻在我们的心中。
本网站内容仅作普法及教学研究,请勿作他用。
本站内容由刑事辩护专家周文涛律师提供法律技术指导,周文涛律师微信:zhouwentao818网站已升级,
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网址fakuyun.cn,大家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库云,可查找到更丰富的内容。
咨询微信号zhouwentao818,若不能查看,请关注“法库云”或者刑法学堂微信公众号,并回复“法库云”即可获得解决方法。
法库云使用方法点我 。
最近更新:新法速递点我。


国家级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高检发释字〔2007〕1号【实施日期】2007051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07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损毁立案标准问题的请示》闽检[2007]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渎职犯罪案件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此复。 
关于我们

法库云收集的法律法规,仅供各位参考,
具体内容均应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
如果您在使用中发现本法库有错忘漏等情形,
可在关注“法库云”微信公众号后,在后台告知我,我会及时补正,非常感谢!
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也在也可关注我的微信号
zhouwentao818

网站已升级,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网址fakuyun.cn,大家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库云,可查找到更丰富的内容。
 
裁判要旨部分的案例号和目录作检索用

法库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2021
ICP证:鄂ICP 备18024354号-1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



周文涛 ,刑事辩护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顾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生,曾任某省检察院前三级高级检察官(正处级),经济犯罪检察部办案组长,14年一线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
 
主办庞某某申诉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2015全国优秀刑事申诉案件。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书籍三本:《刑事办案法律适用全解》《扫黑除恶办案指南》《刑事庭审攻防答辩要点》;

周文涛律师现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湖北合规发展经济研究院院长、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顾问、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律师顾问团团长、湖北省中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主要方向为:企业合规、经济金融、刑事辩护、争议解决。法律咨询,法律诊断、专家咨询、发律师函,请联系,周文涛律师微信号:zhouwentao818

成功经验:单位行贿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串通投标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辩护,合同诈骗无罪辩护、缓刑,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无罪辩护,受贿罪无罪辩护,醉驾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另外,还有合同纠纷、清债、执行等成功经验,
企业刑事合规方案制定、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书制定、合规培训等。
具体可咨询。(找好律师、大律师、顶级律师)

您是第 4833558 位来访者
微信公众号:法库云
微信:fakuyun666
邮箱:fakuyun@qq.com
公安备案号:42018502003141
ICP备案号:鄂ICP备18024354号-1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