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不仅刻在大理石上,更刻在我们的心中。
本网站内容仅作普法及教学研究,请勿作他用。
本站内容由刑事辩护专家周文涛律师提供法律技术指导,周文涛律师微信:zhouwentao818网站已升级,
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网址fakuyun.cn,大家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库云,可查找到更丰富的内容。
咨询微信号zhouwentao818,若不能查看,请关注“法库云”或者刑法学堂微信公众号,并回复“法库云”即可获得解决方法。
法库云使用方法点我 。
最近更新:新法速递点我。


国家级解释

【1987年03期】何德绪诬告陷害案

  被告人:何德绪,男,48岁,原系四川省重庆家具一厂工人。1986年7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何德绪于1982年在为重庆家具一厂推销影剧院椅工作中,因索贿、贪污647元,工厂给予记大过、扣发奖金和退赔赃款的处分。何德绪对此极为不满,认为是厂党总支书记叶祖碧整他,遂产生报复恶念。1983年1月至1984年3月,何德绪先后向四川省、重庆市领导机关和政法部门写信22封,捏造叶祖碧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收受贿赂达万元以上的犯罪事实,要求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何德绪因诬告陷害一案,由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1979年9月至1982年初,重庆家具一厂修建厂房,何德绪是基建办公室成员之一,明知基建工程由厂长付××负责,叶祖碧不分管基建,明知承建单位提取部分施工费是用于工地招待开支,却捏造叶祖碧收受工程队回扣贿赂7700元。
  重庆家具一厂在修建厂房中,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工程中不能用计件工资结算者,可协议按计时工或其他形式付工资”,何德绪不仅明知此规定,而且5次在计时工单中分别以计价员、记录员的身份签字报销,并明知叶祖碧与此事无关,却故意捏造叶祖碧伪造大量计时工资,贪污1000元。
  1980年初,重庆家具一厂搞基建时水泥不够用,何德绪通过钱××在解放军某单位联系到5吨水泥。部队要现金,家具一厂因无法支付而未要,后经何德绪联系,部队将水泥卖给一食品加工厂,钱××收取了现金。何德绪明知此事与叶祖碧无关,却捏造叶祖碧勾结他人盗窃部队水泥5吨,并分得水泥款420元。
  1979年11月至1980年2月,某部队干部韦××和徐××,在一施工部队买了部分旧水泥模型板和旧工棚料,委托钱××找人做家具。钱××找到重庆家具一厂厂长付××,请求帮忙。经付××同意后,分别由该厂和白市驿铁厂给予加工,韦××与徐××付了加工费。钱××和韦××曾将此事告诉何德绪,而且在铁厂做的家具还是由何德绪经手送至家具一厂油漆的,但何德绪控告叶祖碧勾结他人盗窃部队材料一车和木材1.6立方米。
  上述犯罪事实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诬告信件,查帐材料,合同单据为证,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何德绪亦供认不讳。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德绪因对受处分不满,竟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并严重干扰了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据此,1987年3月20日,该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何德绪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何德绪不服一审判决,以揭发的问题事出有因,不是捏造,量刑太重为理由,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何德绪对因贪污、受贿问题被处分不满,蓄意报复陷害,捏造他人犯有贪污、受贿、盗窃罪行,要求追究他人的刑事责任。上诉人何德绪的行为,不属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确已构成诬告陷害罪。上诉人何德绪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87年4月2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我们

法库云收集的法律法规,仅供各位参考,
具体内容均应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
如果您在使用中发现本法库有错忘漏等情形,
可在关注“法库云”微信公众号后,在后台告知我,我会及时补正,非常感谢!
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也在也可关注我的微信号
zhouwentao818

网站已升级,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网址fakuyun.cn,大家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库云,可查找到更丰富的内容。
 
裁判要旨部分的案例号和目录作检索用

法库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2021
ICP证:鄂ICP 备18024354号-1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



周文涛 ,刑事辩护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顾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生,曾任某省检察院前三级高级检察官(正处级),经济犯罪检察部办案组长,14年一线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
 
主办庞某某申诉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2015全国优秀刑事申诉案件。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书籍三本:《刑事办案法律适用全解》《扫黑除恶办案指南》《刑事庭审攻防答辩要点》;

周文涛律师现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湖北合规发展经济研究院院长、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顾问、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律师顾问团团长、湖北省中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主要方向为:企业合规、经济金融、刑事辩护、争议解决。法律咨询,法律诊断、专家咨询、发律师函,请联系,周文涛律师微信号:zhouwentao818

成功经验:单位行贿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串通投标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辩护,合同诈骗无罪辩护、缓刑,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无罪辩护,受贿罪无罪辩护,醉驾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另外,还有合同纠纷、清债、执行等成功经验,
企业刑事合规方案制定、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书制定、合规培训等。
具体可咨询。(找好律师、大律师、顶级律师)

您是第 4974835 位来访者
微信公众号:法库云
微信:fakuyun666
邮箱:fakuyun@qq.com
公安备案号:42018502003141
ICP备案号:鄂ICP备18024354号-1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