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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解释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 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结审判经验。
    本院审理的第一审、第二审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讨论、通过院长或副院长提请审议的司法解释草案。
    (五)决定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对本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问题。
    (七)讨论、决定有关审判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审判委员会定期于每星期二、五上午各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也可以延期召开。
    第四条 审判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开会。
    第五条 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如到外地出差或休假及临时有事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院长或受委托主持审判委员会的副院长请假。
    第六条 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承办人要在会前写出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文字简练,表达准确,书写清楚。合议庭和承办人要对案件事实负责,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写明有关的法律根据。
    第九条 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对议题应当展开充分讨论。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必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方能通过。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录在卷。
    第十条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或法院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有异议,须报经院长或副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重新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须作出会议纪要。纪要稿须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各委员和有关庭、室。承办单位应将会议纪要附卷备查。
    第十二条 审判委员会设秘书,负责会前准备、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审判委员会委员、列席人员、秘书和书记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sectio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caret-color: rgb(51, 51, 51);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yahei",=""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17px;="" letter-spacing:="" 0.5440000295639038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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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涛 ,刑事辩护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顾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生,曾任某省检察院前三级高级检察官(正处级),经济犯罪检察部办案组长,14年一线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
 
主办庞某某申诉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2015全国优秀刑事申诉案件。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书籍三本:《刑事办案法律适用全解》《扫黑除恶办案指南》《刑事庭审攻防答辩要点》;

周文涛律师现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湖北合规发展经济研究院院长、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顾问、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律师顾问团团长、湖北省中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主要方向为:企业合规、经济金融、刑事辩护、争议解决。法律咨询,法律诊断、专家咨询、发律师函,请联系,周文涛律师微信号:zhouwentao818

成功经验:单位行贿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串通投标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辩护,合同诈骗无罪辩护、缓刑,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无罪辩护,受贿罪无罪辩护,醉驾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另外,还有合同纠纷、清债、执行等成功经验,
企业刑事合规方案制定、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书制定、合规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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