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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指引

非法收购类罪证据规格(来源:零点警事)
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是指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行为。

 

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是指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行为。

 

(一)违法嫌疑人陈述与申辩

 

1、问明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

 

2、实施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起因、手段、经过、后果等;

 

3、赃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特征、交易价格、去向、所得收益等;

 

4、结伙作案的,问明行为人是否有预谋过程、具体分工、联络以及各违法行为人相互关系、相互印证情况,问明有无前科。

 

(二)证人证言

 

询问知情人、发现人、检查人的证言,询问其所知悉的收购赃物、国家禁止收购的时间、地点、经过、交易情况等;

 

(三)物证、书证

 

1、作案工具、赃物、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原物、清单及照片;

 

2、收据、发票、帐簿、交易凭证等;

 

3、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等;

 

(四)鉴定结论

 

赃物价值鉴定、技术鉴定等。

 

(五)视听资料

 

监控录像、录音、电子数据、磁盘等。

 

(六)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等。

 

(七)辩认

 

1、违法嫌疑人、证人对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或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2、辨认;证人对违法行为人的辨认。

 

(八)其他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自然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有效法律文件;

 

2、违法嫌疑人(单位)的身份材料,包括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法人单位性质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单位代码等;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的任职、职责、权限等证明材料;

 

3、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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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涛 ,刑事辩护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顾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生,曾任某省检察院前三级高级检察官(正处级),经济犯罪检察部办案组长,14年一线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
 
主办庞某某申诉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2015全国优秀刑事申诉案件。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书籍三本:《刑事办案法律适用全解》《扫黑除恶办案指南》《刑事庭审攻防答辩要点》;

周文涛律师现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湖北合规发展经济研究院院长、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顾问、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律师顾问团团长、湖北省中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主要方向为:企业合规、经济金融、刑事辩护、争议解决。法律咨询,法律诊断、专家咨询、发律师函,请联系,周文涛律师微信号:zhouwentao818

成功经验:单位行贿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串通投标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辩护,合同诈骗无罪辩护、缓刑,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无罪辩护,受贿罪无罪辩护,醉驾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另外,还有合同纠纷、清债、执行等成功经验,
企业刑事合规方案制定、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书制定、合规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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