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不仅刻在大理石上,更刻在我们的心中。
本网站内容仅作普法及教学研究,请勿作他用。
本站内容由刑事辩护专家周文涛律师提供法律技术指导,周文涛律师微信:zhouwentao818网站已升级,
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网址fakuyun.cn,大家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库云,可查找到更丰富的内容。
咨询微信号zhouwentao818,若不能查看,请关注“法库云”或者刑法学堂微信公众号,并回复“法库云”即可获得解决方法。
法库云使用方法点我 。
最近更新:新法速递点我。


证据指引


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证据指引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实施危害行为的目的,是否具有故意伤害或其他侵害的目的; 时间、地点、方式、手段;

2)是否意识到危害行为的危险性以及可能会伤害他人的后果; 侵害部位及打击次数、被害人当场的受伤情况;

3)在实施危害行为前后和过程中的言行及其所产生的后果;

4)实施危害行为的具体过程;

5)作案工具的来源、数量、特征、下落;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身体特征,包括面部特征、身高、体态,以及当时的衣着情况等详细特征;

7)犯罪现场是否有围观群众或者其他见证人;

8)犯罪后的表现情况,如是否有积极抢救被害人的行为,是否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被害人陈述。

1)其与行为人是否认识、平时关系,是否与行为人有过节等;

2)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前后和行为时的言行及其所产生的后果;

3)行为人是否曾有故意伤害或其他侵害的意思表示和举动;

4)证实被侵害过程等情况。

3.证人证言

1)目击证人证言:

①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关系;

②案发时间、地点、原因;

③双方的情况,包括行为人和被害人的面部特征、身高、体态、衣着等;

④在案发现场所看见、听到的一切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情况。

2)抓获人、扭送人证言,证实

①如何获知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

②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地点、过程;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投案、坦白、立功情节;

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抓获时的身体特征、衣着情况的描述;

⑤若有多名抓获者,证言中的不一致之处应有合理解释。

3)现场发现人证言,证实其何时、何地、如何发现犯罪现场以及犯罪现场的有关情况。

4)被害人亲友对被害人被害前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劳动能力、智力状况、后遗等的证言。

5)其他知情人的证言。

4.物证、书证

1)作案工具,如刀枪、毒药、绳索等;

2)现场遗留痕迹,如指纹、脚印、压痕、弹痕、齿痕等;

3)现场遗留的血衣、血迹、毛发等;

4)书信、日记等,证实行为人实施杀害行为的时间、地点及经过等情况;

5)电信部门提供的(固定、移动)电话通话记录、短信息记录;

6)病历、抢救记录,死亡证明;

7)民事赔偿调解协议(笔录)、欠条等,佐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其犯罪及后果.

5.鉴定意见

1)法医鉴定意见,证实凶器种类、打击部位、被害人伤情等;

2)痕迹鉴定意见,对上述指纹、脚印、压痕、弹痕、齿痕等进行鉴定,证实是否

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遗留的

3)文检鉴定意见,证实有关书证上的字迹、印鉴是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的;

4)血型、DNA鉴定意见,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身体、衣物及现场留的血衣、血迹、毛发等是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的;

5)伤残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勘查笔录、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等

2)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害人或行为人身体特征、伤情等。

7.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案件有关情况的资料。

8.其他证明材料

1)被害人、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或物证的笔录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证人指认现场笔录;

3)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证实查获的作案工具及调取的相关物证;

4)侦查实验笔录、录像;

5)报案登记、立案决定书及破案经过等书证,证实案件来源、侦破经过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等。

 

 

 

 

 

 

关于我们

法库云收集的法律法规,仅供各位参考,
具体内容均应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
如果您在使用中发现本法库有错忘漏等情形,
可在关注“法库云”微信公众号后,在后台告知我,我会及时补正,非常感谢!
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也在也可关注我的微信号
zhouwentao818

网站已升级,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网址fakuyun.cn,大家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库云,可查找到更丰富的内容。
 
裁判要旨部分的案例号和目录作检索用

法库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2021
ICP证:鄂ICP 备18024354号-1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



周文涛 ,刑事辩护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顾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生,曾任某省检察院前三级高级检察官(正处级),经济犯罪检察部办案组长,14年一线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
 
主办庞某某申诉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2015全国优秀刑事申诉案件。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书籍三本:《刑事办案法律适用全解》《扫黑除恶办案指南》《刑事庭审攻防答辩要点》;

周文涛律师现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湖北合规发展经济研究院院长、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顾问、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律师顾问团团长、湖北省中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主要方向为:企业合规、经济金融、刑事辩护、争议解决。法律咨询,法律诊断、专家咨询、发律师函,请联系,周文涛律师微信号:zhouwentao818

成功经验:单位行贿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串通投标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辩护,合同诈骗无罪辩护、缓刑,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无罪辩护,受贿罪无罪辩护,醉驾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另外,还有合同纠纷、清债、执行等成功经验,
企业刑事合规方案制定、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书制定、合规培训等。
具体可咨询。(找好律师、大律师、顶级律师)

您是第 4983439 位来访者
微信公众号:法库云
微信:fakuyun666
邮箱:fakuyun@qq.com
公安备案号:42018502003141
ICP备案号:鄂ICP备18024354号-1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